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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秋季教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01   点击数:2507次

项目编号:豫教竞谈-2016-10

1.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委托,就2016年秋季教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标段

货物需求类别

采购实洋

交货地点

A

2016秋季教材采购

详见第五章教材书目

实洋150万元人民币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报价说明:根据国家有关指导意见及政策要求,现说明两课类教材无折扣,高教社不低于7.8折参与投标竞争;外研社不低于7.8折参与投标竞争;

2.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671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201671起至201675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17室),邮编:450003

5.谈判文件售价:现场购买,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56058525

7.谈判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76上午930(北京时间)

8.谈判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谈判公告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10.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两部法律法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a)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提供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       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d)       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e)       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三)投标人是国家正式出版社,或者是出版社委托的企业、教材(图书)发行公司或书店,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注:以上资料必须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1. 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12.其他说明:

12.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__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谈判文件。

12.2本项目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12.3本次项目谈判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12.4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后勤小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老师/焦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27/56058511

采购人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龙阳路;金水区文化路79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0867665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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