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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教育学院周转房建设电动车充电车棚项目第三次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29   点击数:2708次

项目编号:豫财竞谈-2015-2667-CZ(第三次)

1.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教育学院的委托,就周转房建设电动车充电车棚项目组织第三次竞争性谈判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项目概况(共一个标段):河南教育学院周转房建设电动车充电车棚

项目预算及其他情况详见谈判文件。

2.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自2016229日。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2016229日起至201634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17室),邮编:450003

5.谈判文件售价:现场购买,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6.谈判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37下午1500(北京时间)

7.谈判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56058525

9.谈判公告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规定。

10.2投标人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10.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必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现场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营范围须符合相应标段货物所属行业)

11.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允许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参与投标)。

11.2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和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11.3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4购买谈判文件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 其他说明:

12.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谈判文件。

12.2本项目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12.3本次项目谈判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12.4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后勤小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老师/焦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27/56058511

采购人名称:河南教育学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790

河南教育学院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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