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5-1025号(第三次)
1.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教育学院的委托,就河南教育学院部分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进行第三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段
包A:部分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预算金额为:400000元人民币
2.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自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
4.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邮编:450003。
5.谈判文件售价:现场购买,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谈判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7.谈判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56058525
10.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两部法律法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a)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复印件。
d) 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复印件。
e) 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注:以上资料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1. 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12.其他说明:
12.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谈判文件。
12.2本项目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12.3本次项目谈判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12.4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3. 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河南教育学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7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后勤小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老师/焦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27/56058511
河南教育学院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